计税根据。契税的计税根据为不动产的价格。因为土地、房子权属搬运办法不同,定价办法不同,因此具体计税根据视不同状况而决议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土地使用权出售、房子销售,以出售价格为计税根据。出售价格是指土地、房子权属搬运合同断定的价格,包含接受者应交给的钱银、什物、无形资产以及其他经济利益。
土地使用权赠与、房子赠与,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、房子销售的销售价格核定。土地使用权交流、房子交流,为所交流的土地使用权、房子的价格差额。也就是说,交流价格持平时,免征契税;交流价格不等时,由多交给的钱银、什物、无形资产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。
以划拨办法获得土地使用权,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,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。计税根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以及土地*。为了避免偷、逃税款,税法规则,出售价格显著低于销售价格而且无正当理由的,以及所交流土地使用权、房子的价格的差额显著不合理而且无正当理由的,征收机关能够参照销售价格核定计税根据。
- 首套房契税